公司首页职称专栏相关政策
 

































 
关于上海广电(关于开展2004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仪表电子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4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仪表电子专业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的暂行办法》(沪人〔1999〕52号)及有关文件规定的精神,为做好工程系列仪表电子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现将2004年度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上海市工程系列仪表电子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是经上海市人事局批准组建,负责全市从事仪表电子专业产品研究开发、设计、工艺与生产制造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评审机构。评审工作每年举行一次。

二、 申报评审的范围:
  评审委员会下设五个专业组,受理从事以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的申报评审:
  1. 广播电视、通信专业组
  从事音、视频、通信技术和广播电视、通信网络系统互联技术产品研究开发、设计、工艺与生产制造的专业技术人员;
  2. 仪器仪表专业组
  从事测量、分析、光学、自动控制等仪器仪表和系统集成、智能控制技术产品研究开发、设计、工艺与生产制造的专业技术人员;
  3. 电子元器件专业组
  从事新型元件、半导体器件、电真空器件、电子照明器件、微电子、集成电路技术产品研究开发、设计、工艺与生产制造的专业技术人员;
  4. 仪表机械专业组
  从事仪表电子产品机械结构设计、工艺与生产制造的专业技术人员;
  5. 有色金属材料冶炼专业组
  从事有色金属材料、陶瓷材料、建筑陶瓷制品、耐火材料和铁合金材料开发、生产、工艺及专用设备设计、制造的人员,以及从事理化分析测试、化学成分、组织结构分析、机械性能测试、无损探伤等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人员应具备《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中的高级工程师职务的任职 条件。
  2.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受聘工程师职务二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受聘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任职资历年限计算到2004年12月31日。 
  3.申报人虽未达到上述规定的学历,如学历大专、工程师资历满5年以上,学历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工程师资历满3年以上,但工作业绩突出,并连续3年以上年度考核为优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单位同意推荐,可以申报评审:
  ① 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或省(市)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的主要贡献;
  ② 在国家、省(市)、部立项的重大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及重点攻关项目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主要贡献者;
  ③ 在本专业领域实施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主要贡献者;
在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中有专利发明获得者。
  4.对已评聘其他相关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因工作需要转到仪表电子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并经考核能履行现岗位职责,可以平转申报仪表电子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
  5.对于先评聘工程师职务,后通过成人教育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在取得学历后任工程师职务满两年以上的,可以申报评审。
  6.外省市在沪从事以上专业技术工作、符合申报条件,并办理了《上海市居住证》及以前颁发的《上海市引进人才工作证》一年以上的,可以申报评审。
  7.申报人员必须通过全国职称外语A级考试和符合规定等级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8.已到离退休年龄或已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属于申报评审范围。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对申报者的要求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 一式2份
  申报者必须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申报表。 
  2、《仪电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自荐综合材料》(格式见附件一) 一式25份
  《自荐综合材料》是供专家了解申报者专业能力水平和业绩等综合情况的材料。申报者须按要求逐项如实认真填写《自荐综合材料》,并装订成册。表式可以根据填写的内容延长或缩减,请用宋体小四号字体打印。
  3、主审论文 一式2份
  论文是供专家评了解申报者专业理论水平的材料。申报者需交至少2篇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相关,任工程师期间撰写的论文供作评审材料,并确定其中一篇为“主审论文”。主审论文必须是由申报者作为独立或第一作者撰写。 
  4、各类证书及证明材料(请装订成册) 一式2份
  申报者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复印件: 
  ⑴学历、学位证书
  ⑵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
  ⑷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合格通知单
  ⑸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⑹继续教育(或培训)合格证明
  ⑺专业技术成果、获奖证书及重要业绩方面证明材料
  ⑻本人近期二寸照片一张(反面写上单位及姓名)
  5.承诺书(附件二) 一式1份
  为了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申报人在递交申报材料时应在《承诺书》上签名,承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 对申报者所在单位的要求
  1.单位应对申报者《评定申报表》所填写内容和各类证书、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并在《评定申报表》“业绩、论文、论著等情况的核实意见”栏内对申报者作为评审的各项主要业绩方面明确写上核实意见;对“学历、经历等情况核实意见”栏内请按实填写,并盖章;未写入核实的其他内容在评审时不能作主要业绩对待。
  2.对申报者提供的各类证书及证明材料逐一核实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人事部门章,原件归还本人。
  3.提供申报者的业务考绩档案或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

五、评审程序
  1.专业组推荐:首先由专业组专家进行评议推荐,在评议推荐的过程中,专家根据申报者提供的工作业绩、专业理论水平等情况,提出需要答辩的人员名单;
  2.论文答辩:根据专业组评议情况,提出需要答辩的人员名单,组织论文答辩(人员、时间、地点届时通知)。
  3.高评会评审:由专业组介绍申报人的工作业绩和专业理论水平以及评议情况,高评委根据专业组的评议结果进行讨论,然后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4.网上公示:高评会评审结束后,通过人员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com)公示。
  5.发文、制证:网上公示结束后,如无反映情况,即视评审结果有效,由评委会向申报人或申报人单位发文通知,并报上海市人事局制作证书。

六、评审费用
  评审费 800元/人(含论文评阅费、专业组、高评会评审费)。费用在报送材料时一并交付。

七、申报材料受理的时间、地点
  报送单位或申报人可在2004年 10 月25—29日9:30~15:30时,将申报材料送至下列地点:
  1.胶州路397号5号楼205室(新闸路、康定路之间)上海仪表电子高级专家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62586715 邮编:200040 联系人:朱国君 诸信誉 任文辉
  2.昭化路68号 上海电子元器件行业协会
  联系电话:62523309—226 邮编:200050 联系人:俞忠元
 
附件:
一、申报高级工程师自荐综合材料
二、承诺书
三、申报材料清单(请粘贴在申报材料袋上)

本通知从即日起,可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com)上下载。

相关资料下载
 
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职改办
2004年9月2日